2020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时间:2020-11-25 阅读:3974
中共辽阳市委党校
辽阳 高校

为优化中共辽阳市委党校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院校为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

岗位

引进

数量

引进条件

本科阶段

专业学科类别

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

毕业时间

教师

2

政治学类

代码:0302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

2019年至2021年

毕业

1

哲学类

代码: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外国哲学

1

法学类

代码:0301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1

经济学类

代码:0201

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1

公共管理类

代码:1204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且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6、本次所引进党校教师职位,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7、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全日制学历在读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16时。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0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照片后,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20年12月中旬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如通过审核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学科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试讲材料及试讲要求,试讲时间30分钟。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0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③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附件2)。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③面试考核过程中严禁携带任何含通讯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和与考试考核相关纸质资料进入考场。

(3)现场签约

按面试学科和拟引进人数,以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空缺,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引进。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6、服务期限。通过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签约入职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引进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引进;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辽阳市委党校:0419-23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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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0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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